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,组建于1969年,消防经费由县财政直接拨发,配有轻便水罐车一辆,水罐泡沫车3辆。1979年,海安县公安局消防股全体人员转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,为海安现役式警消防部队的开始,消防股为营建制负责防火,下设消防队为连建制负责灭火,股队干警16人。1994年10月,经江苏省公安厅批准,在原消防股和消防队的基础上成立海安县消防大队,下辖一个中队,大队为正营编制,中队为正连编制。2012年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全国消防部队编制调整的要求,大队升级为副团级建制单位,中队升级为副营级建制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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